西南油气田年产油气当量突破3000万吨******
中新社成都12月26日电 (记者 王鹏)记者26日从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公司(简称西南油气田)获悉,截至当日8时,西南油气田今年产出油气当量已突破3000万吨。
据了解,截至26日8时,西南油气田今年生产天然气376亿立方米,生产原油6.8万吨,按1255立方米天然气热量值相当于一吨原油计算,油气当量正式突破3000万吨。
其中,3000万吨油气当量预计约占全国2022年天然气产量的17%左右,西南油气田也因此成为继长庆油田、大庆油田、渤海油田、塔里木油田之后中国第五大油气田。
西南油气田公司营销部副主任张友波介绍,3000万吨油气当量折合天然气376.5亿立方米,如果按一个三口之家日均1立方米天然气用量测算,可供全国14亿人连续使用3个月,四川省8300万人连续使用4年,成都市2100万人口连续使用17年。工业领域,可满足川渝地区工业企业3.4年连续使用。
张友波介绍,目前川渝地区已逐步发展成为国内最成熟的天然气利用市场,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中占比高达20.4%,远高于全国9.0%的平均水平,其中60%的地区GDP与天然气有关。
今年四川相继遭遇高温、限电、疫情、地震等多重困难冲击,西南油气田加快勘探开发的节奏和进度,实现了开钻300口井以上,投产300口井以上,新建产能100亿立方米以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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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2023年2月3日,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在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并当庭宣判。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经审理查明,2020年12月,被告徐某在未向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从被告刘某处购买黑鱼、鲶鱼用于放生。2020年12月15日上午,徐某在钱资湖准备放生,遇有工作人员阻止,现场同时也有群众阻止并报警,徐某等人遂前往长荡湖温洛港桥附近,放生由刘某运至现场的鲶鱼25000斤,后大量鲶鱼死亡。12月20日,常州市金坛区、溧阳市长荡湖渔政监督大队开始组织人员打捞,截止2021年2月9日,共计打捞10天,累计打捞出死亡鲶鱼20208斤。
经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鉴定,投放的鲶鱼为革胡子鲶,系外来物种。华南师范大学专家意见认为,案涉放生行为对长荡湖渔业资源造成的直接损害补偿(赔偿)费不少于7427.6元至44565.5元,对长荡湖生态环境造成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的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至6000元。另,专家评估费用为18000元。
庭审过程中,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刘昌景博士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说明外来物种及外来物种入侵的概念、并对放生外来物种的危害、禁止肆意放生外来物种进行了充分阐述。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认为,徐某、刘某在未向当地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自行向长荡湖投放大量外来物种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导致了该水域环境要素和生物要素的不利改变,造成了生态损害,应当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并在服务功能损失范围内适用惩罚性赔偿。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徐某、刘某对其非法投放外来物种革胡子鲶所造成的生态资源损失30000元、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专家评估费18000元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连带承担惩罚性赔偿5000元;并将上述赔偿款项在科学论证后拟定方案用于长荡湖生态环境修复和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
外来物种入侵是威胁国家生物多样性、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的重大安全问题,已经上升至国家安全战略的高度。缺乏科学指导和法律监管的盲目放生会对本地的生态系统造成损害,并对生物安全带来巨大风险,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案是因非法投放外来物种引发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南京环境资源法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审理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充分体现了落实生物多样性国家保护战略和维护国家生物安全的司法担当,并探索将惩罚性赔偿资金用于生物安全风险防范事项,向社会公众普及外来物种入侵危害,引导公众树立生物安全理念,自觉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科学合法地开展放流活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